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闽06执267号
申请执行人:楷亚锐衡设计规划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33号16楼和17楼整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2172999X。
法定代表人:MATTHEWJOSEPHBILLERBECK。
被执行人:龙海市三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龙海市隆教畲族乡镇海村镇海7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2XR1BY92。
法定代表人:林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楷亚锐衡设计规划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海市三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闽06执2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光宇
审判员 黄荣禾
审判员 胡朝群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赖锦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