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1 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度报告,被责令自收
2 因未填报2019年第一季度统计报表,被通报,并诚信评价扣5分、有效期半年(穗建筑〔
3 因东莞市广兴五金有限公司嘉财厂地块(广兴公司)拆迁工程在2017年下半年东莞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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