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 因33号棚户区拆迁工地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抑尘措施不完善现象,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05条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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