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易康达医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易康达医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123执1838号
申请人:合肥易康达医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35545507,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江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天庆大厦**/div>
法定代表人:田江南。
本院在执行合肥易康达医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昊
审判员周伟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