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12执恢55号
申请执行人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欧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79032.51元及相关利息等。执行中,经申请执行人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欧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核算,并经本院确认本案的执行标的为298966.77元,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欧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冻结账户中扣划298966.77元,已全部发还申请执行人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案的执行费已在本案的首执行案件中依法收取。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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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