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381执68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马屿镇新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马屿镇新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0381民初9431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马屿镇新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381执68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