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24执恢137号

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64463.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5330.0元,其中,申请执行费867.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