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湟中区上新***建材销售中心、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0122执保69号

申请保全人:湟中区上新***建材销售中心。
经营者:李永宏。
被保全人: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晓娟,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湟中区上新***建材销售中心与被执行人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2661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保全人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生物园区支行105057010803账户内存款54769元,现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