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运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游威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503执233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游威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锋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的(2018)陕05民终18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常州游威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被执行人徐锋给付案件款2978.4元(含案件受理费16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于2019年4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锋于2019年4月3日自觉履行完法律文书上确定的义务,本院在扣收执行费50元后,下余2978.4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受偿,申请执行人放弃了逾期利息的执行请求。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放弃逾期利息的执行,是对其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依据的(2018)陕05民终18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503执23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4月8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