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方嘉禾有限公司

山东同方嘉禾有限公司、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1)鲁0126民初3374号
原告:山东同方嘉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843号。
法定代表人:姜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硕,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45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鹿芝,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凯凡,女,该公司员工。
原告山东同方嘉禾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调解结案,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孙海霞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  李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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