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23执192号
***交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禄丰港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交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禄丰港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即(2022)云23执192号[执行依据:(2021)云23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禄丰港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即(2021)云23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7361214元(工程款及损失7176283元、鉴定费66000元和诉讼费55044元、执行费63887元)。故本案全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