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皖0291民初491号
原告: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580108658D。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京路林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6674934950A。
法定代表人:**。
原告安徽佑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路林电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长方萍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