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远豪建筑有限公司

威海远豪建筑有限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082执3625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远豪建筑有限公司,住荣成市荫子镇耩上岳家村。

被执行人:***,男,住荣成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远豪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应给付529306.75元。

在执行中,申请人到庭撤回执行申请,案件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肖辉晓

审 判 员  宋春霖

人民陪审员  王 容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袁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