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希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02执4339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希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安徽希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至此,本院(2022)浙0402民初3406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2)浙0402执4339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