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职工公寓楼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决算未结转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被罚款27315
2 因嵊泗县马关围涂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被记不良行为记录,并被公告,公告期6个月(2018年9月26日-2019年3月25日),公告期内禁
3 因在嵊州市长乐镇剡源水库灌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过程中,出现报名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放弃投标的情形,被扣除日常考评分0.1分,扣分适用自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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