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丽水市恒通档案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1102执恢743号
丽水市恒通档案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以(2020)浙1102执恢743号原案号为(2020)浙1102执211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丽水市恒通档案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同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10500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