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函
(2017)陕0103民初3685号
立案庭:
我院民三庭受理原告西安鹰翔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四川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西安鹰翔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被告四川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现我院民三庭作出(2017)陕0103民初3685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案件移转至你处,请接到本函后,尽快将案件分至执行部门,立即进行保全。
附:(2017)陕0103民初3685号民事裁定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