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与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8196号
原告: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8号2号楼311室。
法定代表人:夏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陈斌。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爱弟,女,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
原告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原告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王宏丞
审判员  刘君婕
审判员  刘佳欣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果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