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305执229号
于以凤、***、***、淄博市临淄边河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1月12日立案执行的于以凤、***申请执行***、淄博市临淄边河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以凤、***收到全部案款。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于以凤、***申请执行***、淄博市临淄边河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