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

***、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623执4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郓城县。
被执行人: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肥城市祥山大街21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额208491元及利息、受理费。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623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