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

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白家村村民委员会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303执4072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隆昌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定镇山铝工业路20号。
被执行人:淄博市***南定镇白家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南定镇白家村。
依据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303民初2914号民事调解书,责令其即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市***南定镇白家村村民委员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225222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其他财产,从中支付其欠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