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304执109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博山区白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住所地博山区白塔镇白塔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164280977H。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瑞恒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博山区八陡镇金桥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334418191W。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博山区白塔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瑞恒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0304执109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