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药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121民初3211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746091789Q。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410015946。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2011182905。 解除保全申请人:***,男,1967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410015946。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2011182905。 被申请人:四川省**药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西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2738308802D。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0210743546。 被申请人四川省**药业有限公司与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该院于2020年4月8日作出的(2020)川0682民初4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一、冻结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额的其他财产;二、撤销(2020)川0682民初474号保全裁定。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因***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于2020年4月13日裁定将该案移送本院。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以因被申请人申请冻结、查封了解除保全申请人名下所有财产,明显属于超标的查封,且解除保全申请人***名下位于宜春市奉新县商铺[产权证号:赣(2016)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165号(已查封)]、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1号恒大御景湾22#商住楼1804号[产权证号:琼(2018)澄麦县不动产权第0009373号(已查封)]两处房产也足够满足被申请人的请求(诉讼标的从4400000元变更为2660000元)为由,向本院申请要求解除什邡市人民法院对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银行存款、金融资产、证券账户的冻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但考虑到案件生效后便于执行,对于***招商银行(账号62×××69-20000)名下账号余额629980.82元不予解除冻结及***名下位于宜春市奉新县商铺[产权证号:赣(2016)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165号(已查封)]、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1号恒大御景湾22#商住楼1804号[产权证号:琼(2018)澄麦县不动产权第0009373号(已查封)]不予解除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规定,裁定如下: 除对于***招商银行(账号62×××69-20000)名下账号余额629980.82元不予解除冻结及***名下位于宜春市奉新县商铺[产权证号:赣(2016)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165号(已查封)]、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1号恒大御景湾22#商住楼1804号[产权证号:琼(2018)澄麦县不动产权第0009373号(已查封)]不予解除查封外,解除什邡市人民法院对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绿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银行存款、金融资产、证券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杜 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王葱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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