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业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福业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402执12483号 ***、广东福业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福业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珠香劳人仲案字(2022)545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福业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