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名兴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昊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03执6941号
四川省名兴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昊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四川省名兴建筑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昊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四川省昊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名兴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503717.69元。本院作出的(2022)川1803民初53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