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983财保187号
保全申请人:山东宜和宜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3号楼8层802B。
法定代表人:蒋伟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肥城市孙伯大街34号。
法定代表人:雷印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1969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
本院在审理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宜和宜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3万元或者查封、扣押23万元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20年8月13日保全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保全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撤回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保全申请人山东宜和宜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保全申请。
审判员 张燕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张培培
书记员刘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