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华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苟强,四川省乐山华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0)川1133执保46号

苟强:

本院在保全苟强与四川省乐山华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1133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向协助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马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局于2020年12月15日将被执行人四川省乐山华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荣丁镇裕平村通组泥碎道路新建工程剩余未划拨的59.6657万元冻结,本案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