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93执保364号
申请保全人:**发,住所地:长春市宽城区。
被保全人:长春市大众物流装配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区。
关于申请**发与被保全人长春市大众物流装配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19)吉0193民初2008号,案件承办法官为***。
已冻结长春市大众物流装配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处,当日实际冻结金额22506元。冻结期限1年,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
现本保全案件已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