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江县东城建筑工程公司

四川省中江县东城建筑工程公司与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3)石法民初字第02891号
原告四川省中江县东城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四川省中江县凯江镇朝阳东路112号,组织机构代码20530097-1。
法定代表人刘贤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邱崇勇,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冯烈,该公司员工。
被告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石柱县大歇镇双会村,组织机构代码67613665-3。
法定代表人白彦,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四川省中江县东城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东城公司)诉被告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水泥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徐晓剑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秦向庭、人民陪审员阮玉满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4年2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东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邱崇勇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西南水泥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因4800/日生产线项目隧道输送胶带机设备安装工程,被告与第三人沈阳矿山机械(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械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根据与原告之间的合同,安排原告组织施工,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合同义务。工程经验收合格,经核算,截止2013年10月31日,被告尚欠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工程款191000.00元,同时,第三人亦欠原告部分工程款。经协商一致,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同意其对被告享有的该笔191000.00元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原告,并于2013年10月31日向被告公证寄送了《债权转让通知》,但被告收悉该《债权转让通知》后,虽经原告数次催收,至今仍拖延支付。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191000.00元。
被告西南水泥公司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7日,重庆市石柱科华水泥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将重庆市石柱科华水泥4800T/日生产线项目隧道输送胶带机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工程造价为1030000.00元。合同签订后,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即组织施工,并于2011年4月30日竣工。该工程经被告验收合格,经结算,被告共向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支付工程款841783.25元,尚欠第三人工程款188216.75元。2013年10月31日,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在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的公证下,向被告西南水泥公司邮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将被告尚欠第三人的工程款191000.00元债权全部转让给原告东城公司,被告于2013年11月8日收到该通知。诉讼中,原告将请求金额191000.00元变更为188216.75元。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变更登记,公证书,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明细账,供应商明细账,竣工资料移交目录,工程竣工资料,安装项目验收表,邮递回执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经庭审质证和本院审查,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被告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第三人支付工程款。现第三人沈阳机械公司经与原告东城公司协商,同意将被告尚欠第三人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原告东城公司,且债权转让通知已依法送达被告,该债权转让即对被告产生效力,被告应将尚欠第三人的工程款支付给原告。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四川省中江县东城建筑工程公司债权转让款188216.7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120.0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负担4064.00元,原告负担5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审 判 长  徐晓剑
人民陪审员  秦向庭
人民陪审员  阮玉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石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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