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109号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执行申请人深圳市建盈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美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323民初943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已查封了被保全人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县巽寮管委会天后宫民俗文化街××栋××层商铺××号【不动产证(明)号:权属证明书第Q××3号】的不动产,查封价值以2279482.7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已解除了本院(2021)粤1323民初94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被保全人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巽寮支行账号为4423********的存款2279482.7元的冻结。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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