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25执4号
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48700元。本院于2022年1月11日立案执行,于2022年4月25日强制执行到位1315400元。被执行人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26日向我院申请暂缓发放案款,因全省疫情交通管制等原因,兴海县人民法院于5月7日向本院送达(2022)青2524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本院协助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的执行案款1315400元,故本案执行案款未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四川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青民初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