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投晟昊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422执1732号
**坤、梧州市城投晟昊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坤与梧州市城投晟昊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梧州市城投晟昊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到3380.7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3330.75元,执行费50元已上缴国库。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