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莱德科技股份公司

武汉英莱德科技有限公司、利川市未来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鄂2802执352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英莱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两湖大道以西锦绣龙城(E区)15幢1单元2层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8523750U。
法定代理人:杨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利川市未来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利川市江南路1号龙船天街B区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352380617W。
法定代表人:屈直祥,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武汉英莱德科技有限公司与利川市未来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书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2017)鄂2802民初字35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