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 因嘉荫县青山乡二工区搅拌站个别铲车向河道、岸边倾倒拌合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料等固体废物,对河道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
2 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取得的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被罚款0.205953万元
3 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被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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