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606民初37125号 原告: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滘镇君兰社区诚德路1号美的财富广场4栋20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K1HYXR。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1990年8月20日出生,苗族,住贵州省长顺县。 原告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睿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