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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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05执1449号
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青0105民初145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由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的房租共计14400元、采暖费4152元、诉讼费204元,本案执行费5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的房租及采暖费给付申请执行人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与被执行人***协商续租,故暂不请求被执行人***腾退位于山川家属院门口商铺,案件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