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22执保1238号
申请人:山东数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业园B4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84504535A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元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淄路9号芦湖招商中心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758269468M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人山东数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于2022年11月4向本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元和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60000.00元以内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经本院审查,2022年11月4日作出的(2022)鲁0322民初2347号民事裁定,已于2022年11月4日开始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山东元和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60000.00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经明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