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科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02执保121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许长山。
被申请人:德州科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宋奇屯村。
法定代表人:王昊。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被申请人德州科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2)鲁1402执保121号案件无财产可供保全,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米红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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