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万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新万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002执156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黄山市新万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0年5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住上海市普陀区,住黄山市屯溪区。 本院在执行新万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黄山市新万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1002执15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柯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