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9004执恢555号

***、***、***、***、***、***、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鄂9004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人身损害赔偿款18833.14元;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人身损害赔偿款29222.10元;被执行人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人身损害赔偿款29222.10元。本院于2020年12月8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仙桃市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