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振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鄂9004执恢188号
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振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振声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6月13日作出的(2019)鄂9004民初160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湖北省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因此,本院(2019)鄂9004民初160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