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利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青海利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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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2801执785号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青海利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利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69977.18元,执行费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82628.62元(包含利息12651.44元),执行费950元。执行款已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执行费已转入法院专用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西供电公司申请执行的(2020)青2801民初343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