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广东世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112民初1317号
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二段1118号。
法定代表人:胡盛青。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卫,男,汉族,1975男6月18日出生,住长沙市岳麓区,系公司员工。
被告:广东世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居委会宏安路9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德生。
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东世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7日立案。2022年3月15日,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广东世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予以免交。
审 判 员  罗新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杨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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