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于2018年开始在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天桥屯村东建设厂房,占用建设用地4528平方米,依据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28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的45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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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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