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富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飞斯达吊装有限公司、湖南中富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湘0602民初1068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对原告岳阳飞斯达吊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中富杭萧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湘0602民初106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书中第二页倒数第二行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案件裁定书中第二页倒数第二行应为“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