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1602执6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华蓥市。 被执行人: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西安建工集团大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1602民初72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2月7日受理了***申请执行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被执行人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向申请人***支付52500.00元,并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688元。被执行人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2)川1602民初7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2023)川1602执693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