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中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嘉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1执20074号
东莞市嘉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被执行人东莞市嘉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受理费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粤1971民初25658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东莞市嘉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本案受理费,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王法官、袁书记员
联系电话:0769-8882××××、189××××7344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大道麻涌人民法庭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