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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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650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东海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永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渔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东海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永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渔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22)浙0703民初359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14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