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1722执206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47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4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4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7月5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7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1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8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56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88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申请执行人:***,女,196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被执行人:山东鲁泰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单县向阳路阳光嘉园湖西信用社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23491291149。
法定代理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0957756C。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菏泽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开发区珠江东路39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32185017X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沃特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定陶区***工业园区(上海路东侧、钱塘江北侧、日兰高速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59260216XG。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山东鲁泰管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沃特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722民初77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鲁泰管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沃特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79866.6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