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辽0203民初1829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8月9日对原告大连新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辽0203民初1819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9)辽0203民初1819号民事裁定书中的案号补正为“(2019)辽0203民初1829号”
审 判 长 黄玉敏
人民陪审员 王建祝
人民陪审员 徐鸿飞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法官 助理 刘 莹
书 记 员 张 颖